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法律法规,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海克莱特集团有限公司工业热管理装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本项目为威海克莱特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的工业热管理装备制造项目,总投资为1600万元,企业通过喷砂、抛丸、喷漆、喷粉、装配、测试等工序将工业热管理装备半成品制造为成品,年可生产工业热管理装备(通风机及通风冷却散热系统设备)10万台套,主要面向下游先进轨道交通、新能源、船舶及海洋工程、制冷及数据中心等工业领域。
本项目拟租赁山东达峰智能冷却系统有限公司建设的生产车间,目前生产车间正在建设中,建设生产车间的施工期环境影响已在《山东达峰智能冷却系统有限公司工业热管理装备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分析并通过环评审批。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为设备的安装,施工期较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因此本项目只对营运期进行工程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最重要的包含喷漆废气、喷漆喷粉固化废气、固化燃烧器废气、喷漆除尘废气、喷漆打磨废气、喷粉废气、喷砂抛丸废气、危废库废气。
喷漆废气、喷漆喷粉固化废气经“干式过滤+沸石转轮吸附浓缩+RTO蓄热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8m排气筒1#排放;
固化燃烧器废气直接通过4根18m排气筒2#、3#、4#、5#排放,采用低氮燃烧器;
喷漆除尘废气经集气罩统一收集后通过滤筒式除尘处理后由18m排气筒6#排放;
喷漆打磨废气经集气罩统一收集后通过滤筒式除尘处理后由18m排气筒7#、8#排放;
喷砂抛丸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滤筒式除尘处理后由18m排气筒10#、11#、12#排放;
项目有组织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能够很好的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速率能够很好的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
有组织VOCs、二甲苯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够很好的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通用设备制造业(C34)标准要求。
根据大气章节预测知,无组织VOCs、二甲苯排放浓度分别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2.0mg/m3、0.2 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1.0mg/m3)。
在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良好的情况下,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不会引起评价区内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变化。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垃圾污水,生活垃圾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威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初村污水处理厂。
项目噪声大多数来源于于设备噪声,主要噪声源强约在75-95dB(A)左右。经分析,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区合理地布局并采取基础减振等有效的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项目固废包括普通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其中,普通工业固态废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企业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库暂存,定期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做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